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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2016年教职工体检有关事项

发布人: 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6-05-31 浏览次数:

一、体检时间:

6月6日—8日、12日—17日、20日—25日共15天体检时间(具体体检日期见体检日程)。

抽血化验:上午7:30—9:30

B超检查:上午7:30—11:30

其它检查:上午7:30—11:30 

二、体检地点:

校医院 一楼:101—尿液检查;103--胸部DR检查;大厅--领取早餐、交体检表;

       二楼:201、203--B超(男);205、207--心电图(男);211--血压;213--眼科; 

             215--耳鼻咽喉科; 210--外科(男);217--内科(男);

       三楼:307、309、310-- B超(女); 312--内科(女);

             314、321--心电图(女);316、323--妇科(女); 

       四楼:410、412检验抽血

三、体检流程:

四、体检日程(见附件):

五、注意事项

1、为保证体检工作有序进行,请按照规定日期前来体检,特殊情况需经校医院同意方可调整体检日期,并在体检时保持良好的秩序。

2、体检限本人参加,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允许转让他人。

3、请在体检记录单详细填写既往病史,便于出具体检结论时医生综合分析病情。

4、未婚、已怀孕、月经期女性不做妇科检查。已怀孕或准备怀孕者请勿行胸部DR检查。

5、体检前三天,清淡饮食、勿饮酒、勿劳累。体检当天需空腹、勿服药(降糖药、降压药除外),做完抽血及B超后方可进食。

6、尿液采集量20ml-30ml,采集后立即送往尿检处(医院一楼101室)。

7、体检当日请勿穿着连体衣和勿穿带金属配饰的衣物、请勿携带贵重物品。

8、体检完成后将体检记录单一并交至一楼收表处。

9、在体检过程中,如果有其他情况,请与校医院闫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4399120。

六、特别提醒:

体检期间医疗费签字、报销时间调整为周二、周四下午2:30—4:30。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校医院

201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