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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2017年教职工体检有关事项

发布人: 贺亚玲 发布时间: 2017-05-09 浏览次数:

一、体检对象

我校卫岗校区年龄在40岁以上(197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在职在编教职工、非编人事代理、租赁人员、博士后和退、离休人员

二、体检时间

5月15—19日、22—26日共10天体检时间(具体体检日期见体检日程)。

采血、尿检: 上午7:30—9:30

B超检查: 上午7:30—11:30

其它检查: 上午7:30—11:30

体检地点校医院

一楼:101--尿检;103--胸部DR检查;大厅--领取早餐、交体检表;

二楼:201、203--B超(男);205、207--心电图(男);211--血压;213--眼科;

215--耳鼻咽喉科; 210--外科(男);217--内科(男);

三楼:307、309、310-- B超(女); 312--内科(女);314、321--心电图(女);316、323--妇科(女);

四楼:410、412--检验抽血

、体检项目

内科,外科,血压,耳鼻咽喉科,眼科(含眼底),心电图,B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肾脏、甲状腺、女性乳腺),胸部DR,尿检,化验(血常规、血糖、糖化血红蛋白、血脂4项、肝功能、肾功能、甲功三项;癌胚抗原、甲胎蛋白、男性PSA、女性CA125)、妇科。

五、体检日程(见附件):

六、注意事项:

1、为保证体检工作有序进行,请按照规定日期前来体检,特殊情况需经校医院同意方可调整体检日期,并在体检时保持良好的秩序。

2、体检限本人参加,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允许转让他人。

3、请在体检记录单详细填写既往病史,便于出具体检结论时医生综合分析病情。

4、未婚、已怀孕、月经期女性不做妇科检查。已怀孕或准备怀孕者请勿行胸部DR检查。

5、体检前三天,清淡饮食、勿饮酒、勿劳累。体检当天需空腹、勿服药(降糖药、降压药除外),做完抽血及B超后方可进食。

6、尿液采集量20ml-30ml,采集后立即送往尿检处(医院一楼101室)。

7、体检当日请勿穿着连体衣和勿穿带金属配饰的衣物、请勿携带贵重物品。

8、体检完成后将体检记录单一并交至一楼收表处。

9、在体检过程中,如果有其他情况,请与校医院闫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4399120。

                                                              校医院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