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医院首页 > 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

2018年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的通知

发布人: 栾丽萍 发布时间: 2018-09-05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单位:

2018年9月大学生参保工作已全面开展,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大学生医保工作,现将各类学生参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级全日制本科及研究生新生

1、请各学院医保工作负责人根据要求采集学生电子照片:①2寸彩色电子证件照(红、白、蓝底均可) ②照片上不能有字 ③以学号姓名.jpg命名,如:16111101张三.jpg(中间无需空格),于9月2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dxsyb@njau.edu.cn

2、所有学生(包括申请助学贷款学生)请确保中国银行卡中有足够余额,保证计财处能成功代扣医保费。计财处将于9月11日至9月22日完成代扣,未按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退保,在读期间医疗费用全部自理。

3、根据南京市医保2018年7月20日印发的宁人社[2018]169号文件精神:2018级大学生参保费用由原来的120元/人·年调整为150元/人·年,按学制代扣代收。

二、复学等情况老生

1、请各学院医保工作负责人通知复学、转专业(注:原2018年6月毕业现延长学制、2016级渔业水产转本部其它专业)等老生,携带由学院出具的证明及现金于9月22日前到校医院417室补办参保手续。

2、符合学校政策的延期博士请确保中国银行卡中有足够余额,医保费用每人100元/人·年,由计财处于9月22日前统一代扣,如需退保,请于9月12日5:00前到校医院417办理退保手续。

3、2017级转博生请确保中国银行卡中有足够余额,医保费用每人120元/人·年,补交剩余两学年,共计240元,由计财处于9月22日前统一代扣。

三、困难学生

1、类型

共六类: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②重点优抚对象③临时救助的大重病对象④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⑤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度残疾人⑥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2、身份确认

(1)提供由户籍地相关部门确认为困难人员身份的证明:其中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学生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特困职工家庭子女需提供户籍地总工会出具的2018年度享受待遇的证明;

(3)其余四类学生需提供户籍地民政部门认定身份证明(低保家庭成员和临时救助的大重病对象需提供2018年享受待遇的证明)。

3、请各学院医保工作负责人通知各类困难学生将证明材料于9月22日前送至校医院417室,经南京市医保中心审核通过后,减免2018-2019学年医保费;该类通过市医保审核的学生以后每学年需于6月份(毕业年除外)向校医院417室提供当年度的相关证明,办理逐年参保及医保费减免手续。如已不享受以上六类困难身份,需于6月25日-6月30日前携带现金至校医院417办理参保手续。

四、注意事项

以上所有学生参保工作将于10月13日截止,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的学生,在读期间医疗费用全部自理。

大学生医保咨询电话:84395061

校医院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