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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1、怎样办理婚状况证明

需要办理婚姻状况证明的教职工、学生在校医院网站下载、填写《南京农业大学婚育证明》,单位或学院兼职计生干部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印章;申请人持表到校计划生育办公室(校医院411室)审核盖章。

2、怎样办理《生育服务证明》:在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居住地)社区办理。

3、建卡:凭《生育服务证明》在户口所在社区医院建卡;外地户口人员需到居住地所在区指定医院建卡。

4、怎样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l 孩子户口所在的社委会,领取并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表格一式三份;

l 双方单位或社委会盖章、街道盖章;

l 孩子户口所在的街道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父母身份证(两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父母与子女二寸合影照片三张。

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孩子,国家取消《独生子女光荣证》发放。

5、办理病残儿鉴定的程序

要求:其子女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要求安排再生育的,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女方户口在玄武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复印件;病残儿近两年系统就诊治疗的病历(包括住院病历)及辅助检查报告等;三级以上的医疗单位的疾病诊断书;其他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

程序: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到街道领取《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表》一式三份;街道进行必要的社会及家系调查;报区计生局审核;报市计生委科技处;组织市病残儿医学鉴定专家小组鉴定;反馈区(县)《南京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一式三份。

当事人对市级鉴定组所作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鉴定结论通知书之日起1一个月内,可向市计生委申请省级鉴定,省级鉴定为终局鉴定。

6、申请收养当事人有(或无)子女证明: 符合收养条件的当事人提出申请;单位或社委会、街道审核;到户口所在地区计生局领取《申请收养当事人有(或无)子女证明》一式两份;逐级审核;区计生局审核;区民政局审批。

7、流出人员办理婚育证明:

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本人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及单位或社委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到户籍地的街道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