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诊处方:
1、 口服药物:一般疾病3天用量,慢性病7天用量;家住校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需长期服药者1个月用量。
2、肌注、输液: 3天用量;慢性疾病者不得超过7天。
3、每张处方规定4种药品,特殊情况不得超过5种。
4、公费医疗学生开追风膏,每张处方限开10张;创可贴最多8张。
二、急诊处方:
1、周三下午:每张处方2次用量。
2、每晚急诊:每张处方2次用量。
3、周六急诊(白班):每张处方2天用量。
4、周日急诊(白班):每张处方1天用量。
三、每张处方只开本科药品,各科之间不得混开。四、处方书写应认真规范,字迹清楚,中文与拉丁文不得混写,医生签字应写全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