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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与传染病防控

重大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

发布人: 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2-01-25 浏览次数:

重大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

为了防止非典型肺炎、霍乱、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乙肝、鼠疫等重大传染病在人群中传播,保护广大师生员工和社区居民的身体健康,现根据上级领导机构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日常防控措施

1、做好医院内感染的日常管理工作;

2、做好传染病的院内自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3、医院各科室经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重点临床科室每天进行紫外线空气消毒;

4、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学习有关上述重大传染病的防治知识;

5、向师生员工和社区居民宣传非典型肺炎、霍乱、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乙肝等重大传染病的预防知识。

6、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的日常监督工作。

二、应急防控措施

一旦周边地区或学校内出现非典型肺炎、霍乱、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病例,按照区卫生局的统一布置和要求,采取分级相应的防控措施,在日常防控的基础上,适时采取以下措施:

1、按区卫生局要求,及时开设发热病人预检分诊点,开展预检分诊工作,做好发热病人的合理分流及登记工作;

2、开通24小时疫情直报电话,由专人负责处理相关工作。

3、加强医院内感染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好诊室内空气流通和消毒防护工作。

4、适当储备应急处理的药品、器械,并做明显标志,固定位置,由专人管理。

5、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尤其是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确保饮食安全,室内空气流通。

6、预检分诊医生对发热病人应详细询问和记录流行病学史,仔细进行体格检查和必要的实验室检查,一旦怀疑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疑似病例,及时向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组织院内会诊,必要时申请专家组会诊,并做好相应的治疗转诊工作。

7、通过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向师生员工宣传非典型肺炎、霍乱、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艾滋病、结核病、鼠疫、血吸虫病、乙肝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他们的防病意识。

8、根据专家的会诊意见启动本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